从来不明了,在追求什么。

Thanks, Steve!

 早上六点醒来,打开微博看到的第一条消息是颂扬乔布斯如何伟大、如何非同凡响,我立刻意识到他也许是走了。果真在往下翻动页面时,满坑满谷关于乔布斯去世的消息,这次他真的离苹果和世人而去。

无需我再复述乔布斯对于对于电子科技产业而言意味着什么,大多数人对于乔布斯本人及他所取得成就的了解程度都远远超过于我,发表的缅怀的言语也都比我能敲出的文字更加打动人心,所以我不打算再用溢美的词语去表达对他的缅怀或尊重,仅仅说说我自己和苹果产品的故事。

iPod U2纪念版是我所拥有的第一款苹果产品。乔布斯曾经说之所以选择音乐播放器作为新产品的研发方向,是因为音乐是人类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的确,音乐对于我个人来说不可缺少,尤其在大学时戴着耳机摇头晃脑是我时常出现在人前的形象。当然我仅仅也是个流行音乐爱好者,绝非专业乐迷,不以音乐作为个人未来事业的发展方向,对于音质的要求也只限于MP3水平,无须无损格式、CD音质。对于听更多的歌和去到KTV能作个麦霸这两件事有着强烈地向往。无疑iPod满足了我上述的需求,于是我买下了它并乐得悠哉悠哉。不过这世上不存在完美,不知是因为我使用太多或是使用习惯不好,也可能是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质保期之后的很短时间内它就不再能够工作。我也并不打算花掉高昂的维修费用去拯救它,这使得我同苹果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并没有维持多少时间,后来有朋友问起我对苹果产品的看法时,我都表示不推荐购买,甚至暗自对其下的定义是:华丽而脆弱的玻璃瓶。

北漂那段日子的许多时候是孤独的。比如在北京冬日黄灰色的午后,比如在每日早晚拥挤的高峰时间。那时我又重新琢磨着需要找个物件儿来打发类似的时光。我不记得当时市面上是否已经有了iTouch,但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几乎是毅然决然地在建外SOHO的苹果店里买下了第二个iPod,这次是classic 80G。我给予原谅的能力似乎很强,换种说法也可以被称作好了伤疤忘了痛,对于第一个iPod不好的记忆似乎已经褪去。尽管有些不够彻底,以至于我从购买classic后的第一天起就担心它会不会如同前辈般在某个时刻无征兆地死去,但它却异常争气地活到了今天。虽然已经让它寂寞地日夜与车相伴,变成了车载播放器,不过在我发现市面上出现好听的新歌时,也还是会给它更新,使我对流行音乐保持与时俱进,祝愿它能够坚强地工作下去。

我之前的两台笔记本都是Thinkpad,不同的是一个出自IBM的T41,一个出自“继母”联想的T61。(虽然在这里要说关于苹果的故事,但仍按捺不住想要臭骂联想的冲动,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够感受得到相对于IBM版Thinkpad,联想做得有多糟糕。)在放弃继续购买小黑的念头后,朋友向我推荐了Macbook Pro。在台式电脑能够解决我在工作方面几乎所有对于Windows系统需求的前提下,我将它入手。之前我并没有使用过Mac系统,对于它不支持大部分中文日常软件却也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真到使用时才发现面临许多麻烦,例如QQ只能支持文字聊天,看电影的软件没有Mac版本,没有习惯的Foxmail等等,从而在一段时间内它几乎成了摆设,每隔一段时间给它开机热热身。当然这并不全是它的问题,我听说过苹果电脑对于设计从业者的意义。幸运的是这样的局面正在改变之中,随着越来越多的苹果电脑使用者的加入,更多的中文主流软件开发商正在投入力量研发Mac版本的产品。而当这些软件能够覆盖大部分日常生活娱乐所需时,它又重新回到我的面前,况且苹果一贯优秀的美学设计使得这台笔记本看起来非常诱人,忍不住想要去触碰。

而最后得到的是1月份入手的爱疯4。原本在白俄时对于它街机的体会并不算深刻,直到休假回国内,在北京机场的摆渡车上发现人挤人的四周有N个“爱疯”使用者,才让我真正明了到苹果之所以是苹果的原因。使用它带来的后果是每天用在蹲厕所的时间成倍地增长,闲暇时掏出手机把玩也成了习惯。而最开心的是一直以来为买不到国内期刊杂志而耿耿于怀,现在各式各样的应用却已能够将这个问题解决。当然并不是要在乔布斯离开时,才想起写一篇软文来歌颂,也就无需详述各种关于“爱疯”的优点。不过在它身上,我才直观地感受乔布斯所宣扬的“改变世界”的理念,它的的确确改变了我的生活。

这是一个普通人和苹果的故事,并无特别,却希望能够在这不平凡的时刻将这个故事送给乔布斯。愿他在天堂不会太过悲伤,相信他会因为感应到许许多多如是这般的小事而骄傲。

大家可能都见过这样的场景:一帮人围坐在饭桌前,齐刷刷地低头捣鼓着手机。在下个这样的时刻,让我们向乔布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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